巴塞尔协议,又称为《国际银行间资本准备金监管协议》。它是由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首次发布,目的在于规范国际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、提高资本充足率。
通过该协议,金融机构需要将一定比例的风险加权资产上设置资本准备金。其中第一版协议将信用风险作为首要问题,要求金融机构在放贷之前对其进行风险评估,然后根据风险率来计算资本准备金。
巴塞尔协议的出台,对金融机构的营业模式和监管政策产生了深远影响。由于资本准备金的规定,银行需要增加风险管理、监测措施,这导致了金融机构的管理成本的增加。这些成本在最终的贷款利率中得到反映,变相地提高了金融机构的财务成本。
此外,巴塞尔协议增加了银行对抗风险的能力,使旅游业、房地产等高风险行业对银行的融资门槛越来越高,给这些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。但是,从宏观来看,巴塞尔协议的出台,对银行业长期而言是有利的。它强化了银行业的资本实力,改善了其风险管理能力,从而确保了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的稳健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