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是我国直辖市之一,教育事业一直备受重视。那么在这样的城市中,教师的工资待遇如何呢?
首先,我们来看一下教师的基本工资:根据天津市人社局公布的规定,2019年天津市普通高中、初中、小学、幼儿园教师的月基本工资分别是8620元、8030元、7395元、6455元,其中小学教师工资最低。
此外,天津市政府还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,绩效工资占教师年终总收入比重为50%。绩效考核一年一次,教师可以根据个人表现获得不等的评级,不同的评级对应不同的绩效工资。通过绩效考核,优秀教师的年收入可以达到10万元以上。
根据教育部门的数据,天津市教师的收入水平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。在全国31个省份中,2019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教师的月收入连续3年位居第三位,仅次于上海和北京;小学教师的月收入位列第五位。
总体而言,天津教师的工资待遇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,在保障教师基本工资的同时,也给予了优秀教师更多的激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