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,2021年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将于5月1日正式调整。其中,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每小时9元调整为每小时9.5元,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80元。
此次调整后,山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再次领跑全国。据相关数据统计,山东省目前拥有超过2.7亿人的劳动人口,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0%,而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,将直接惠及全省超过1600万的职工。
值得一提的是,此次调整也体现了山东省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,为职工们增加了可观的收入。同时,也将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合理竞争和维护劳动力的合法权益,更好地反映市场需求和劳动生产率。
据悉,此次调整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业和机构,包括国有企业、集体企业、私营企业、外商独资企业、合资企业、股份制企业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。对于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,企业应当及时进行调整,确保其根据最新标准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