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新版的《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法的劳动用工管理规定》,其中明确了北京市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。
依据规定,企业应定期结算和支付职工工资,工资应当以人民币发放。企业应及时、足额、足月支付工资,不得拖欠或者未按照规定支付工资。企业欠缴职工劳动报酬的,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此外,企业还应当将劳动者的工资水平、工作报酬和支付方式等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等向劳动者进行公示或者告知。为了确保工资的及时支付,企业应在支付工资时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,不得强制职工接受无实际价值、与工作无关的其他物品或者服务作为报酬。
《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法的劳动用工管理规定》的出台,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、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是至关重要的。希望各企业及时更新工资支付制度,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福利待遇。